配资平台app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2-24 22:56 点击次数:175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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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部署,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以执法“小切口”护航“大民生”,现公布2024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这些行动典型案例
一起来看看
01
高要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
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高要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获标示“HOPO”等一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AGC50传动盒(斜条)共5986个、标注有“HOPO”注册商标的AGC50传动盒盖(斜条)共2830个,模具2套,非法经营额200913.2元,执法人员现场对侵权物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鉴定,上述物品均为侵犯深圳某公司“HOPO”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由于货值较大,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紧密合作,行政手段在发现线索、认定侵权、锁定违法行为、固定证据、认定违法经营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刑事手段则在嫌疑人抓获方面发挥了优势。行刑衔接,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有效提高执法效率。
02
端州区某鱼档使用违法电子计价秤案
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端州区某鱼档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使用1kg的标准砝码对当事人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测试,显示数值为2.1市斤。执法人员按动电子计价秤的M1、M2、M3、M4、M5、M6键,数值分别显示为2.1市斤、2.2市斤、2.3市斤、2.4市斤、2.5市斤、2.6市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的计算机软件的电子计价秤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被端州区市场监管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的情况下,拒不改正,再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在短时间内再次实施,主观故意明显,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电子计价秤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部分不法商家为了谋取私利,使用非法改装过的电子计价秤从事贸易经营,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缺斤少两”等计量作弊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3
高要区某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造产地的陶瓷产品案
高要区市场监管局对高要区某陶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的厂房内有以下陶瓷产品:①“大角鹿®大理石瓷砖”,生产基地:西樵1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西樵联新工业区,西樵2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联新工业区东北(大新路北),高明3厂: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和大道小洞新材料示范园,开平5厂: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广湛公路交流渡桥头,新会6厂: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开公路5号,新丰7厂:广东省韶关新丰县347省道北;②“郎玛®瓷砖 素色质感砖”,生产基地: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太和村委会太和工业园;③“风和日丽瓷砖”,生产基地: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太和村委会太和工业园;④“普吉斯瓷砖”,生产基地: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太和村委会太和工业园。经调查,上述陶瓷产品的实际生产地址为肇庆市高要区某工业园,与标识的产地不符。
当事人生产销售伪造产地陶瓷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同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和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瓷砖作为家庭装修中的重要材料,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当事人生产伪造产地的瓷砖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该案的查处,有利于规范厂家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陶瓷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04
鼎湖区某便利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案
鼎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鼎湖区某便利店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从一名上门兜售卷烟的男子处购买一批卷烟,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该批卷烟中的双喜(硬经典1906)10.3条和牡丹(软)3条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当事人对上述鉴别结论没有异议。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鼎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假冒卷烟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烟草制品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商家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商品包装、标识等,辨别商品真伪,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卷烟或发现商家存在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警示商家要遵守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损害自身利益,也破坏社会的诚信体系和市场秩序。
05
四会市某电动自行车连锁销售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四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四会市某电动自行车连锁销售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有一台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外观与合格证上产品图片中的外观不一致(座垫及座垫下车壳与合格证的车辆图片不符),现场依法对该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查封并送检验。经检验,上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值和蓄电池防篡改项目均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判定为执法抽查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四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物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过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门店,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和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行动也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认识,促使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更加关注产品的安全性能,从而减少因使用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
06
广宁县某文体用品批零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玩具案
广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宁县某文体用品批零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绝地求生”玩具手枪、“魔法战陀”玩具和“3D重力伸缩刀”,以上3种儿童玩具的外包装均没有标注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明和强制性认证认可标志,另上述“魔法战陀”外包装没有标注中文警示标志和警告语。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儿童玩具的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强制性认证资料和销售台账。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的标签情况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GB/T 5296.5-2006)和《玩具安全 第一部分基本规范》(GB6675.1-2014)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广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没有通过强制性认证的玩具,在质量、安全性等方面无法得到保障,可能会危害儿童的安全和健康。同时,儿童缺乏辨别潜在风险的能力,容易受到伤害,家长在购买塑胶玩具时,应选择具有“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并关注产品的材质、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本案的查处,对提升儿童玩具产品质量,规范儿童玩具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儿童人身健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07
德庆县某商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灶具案
德庆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德庆县某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售的2台家用燃气灶具(型号为JZY-A,正面标有“喜银福”字样,铭牌标示产品货号亮白聚能 卡边130,适用气种:液化气(20Y),执行标准:GB16410-2020 GB-30720-2014),铭牌上无生产日期,无熄火保护装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德庆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并处没收涉案燃气灶具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向广大消费者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在购买家用燃气灶具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时,必须关注产品的生产日期、熄火保护装置等关键信息,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同时该案件的查处不仅是对个别违法行为的打击,更是对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推动,促使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提升。
08
怀集县某文化传媒工作室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文字标示价格实施价格欺诈案
根据案件线索,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对怀集县某文化传媒工作室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查看抖音账号内容发现当事人在2024年5月21、22日直播期间介绍产品“【爆款推荐】力士香氛沐浴露幽莲魅肤持久留香清洁滋润保湿拍1发5”时,背景板宣传“破价嗨购 仅限今天”。在此期间,当事人连续两天在其直播间的背景板上标注“破价嗨购 仅限今天”的宣传语,以同样的价格推销同样的力士产品套餐。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文字标示价格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实施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怀集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为确保推销产品的销量,获取更多佣金,在直播间背景板宣传具有欺骗性、误导性的文字内容表述,且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并不知道违反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执法监督持续规范商品经营者和网络直播者行为、压实平台法律责任,倒逼网络直播营销各类经营主体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引导广大消费者加强甄别防范,监督举报各类违法行为,促进直播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09
封开县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作虚假宣传行为案
封开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封开县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培训教室内的2张宣传单张中分别印有内容“……肇庆地区本土公考机构,重教研、重服务、高通过,2022年广东省考上岸超过70%,2022年广东省考通过率近7成、平均85分,2022年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上岸率超70%;”“逢考必过、要上岸找……考的全对、答的全对,追逐梦想.逢考必过.金榜题名”。
当事人作虚假宣传以及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的广告行为同时存在保证性承诺及虚假宣传的情形,属于想象竞合违法,封开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选择培训机构时,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广告宣传,不要被夸大其词的宣传所迷惑。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行为有助于提升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同时提升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更加注重机构的实力、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关键因素,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10
肇庆高新区某车行销售未按规定变更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案
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高新区某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3台电动自行车存在加长鞍座或加装尾架的情况,与其产品合格证参数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查处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提醒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认证规定,任何未经认证的产品变更都可能导致法律后果。该案例也提醒了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自觉抵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素材来源:执法二科
肇庆市场监管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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